许霆恶意取款案
[ 2008-6-7 6:01:00 | By: 爱琼 ]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标签:许霆案 
  • 发表评论:
    载入中。。。
    载入中。。。

    时 间 记 忆
    载入中。。。

    专 题 分 类
    载入中。。。
    用 户 登 录
    载入中。。。

    最 新 评 论
    载入中。。。

    最 新 日 志
    载入中。。。

    最 新 留 言
    载入中。。。

    搜 索

    友 情 连 接
    博 客 信 息
    载入中。。。


     
         
       
    Powered by O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