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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读者文摘
那天和朋友聊起关于借钱的话题,朋友是一个对哲学深有研究的人,他说,借钱的最主要重点是要还钱,借钱才能成立。要是借了之后,没有还回来,那也就不是借钱了。 是啊!因为债主通常都是基于对借款人的了解和信任,才想帮助对方,把钱借给他人渡过难过,本来患难中见真情是一件很难得的事,经过这样的事件,双方的情谊应该更加巩固才是。可是,世事就是无所不会发生,有些借款人,借了钱后,对于自己当初承诺的还款话言似乎全都忘了,于是,债主在自己要用钱的时候拿不回来钱,不但将自己的理财计划打乱,而且还会在自己需要用钱时,陷入尴尬的境况。再者情感上也受到伤害,觉得自己对借款人的信任和尊重被全数破坏,对借款人的人格彻底的失望,感觉自己不是借钱给别人,好像是给别人骗了钱财一样。追债时,借款人比债主还不高兴,于是,不管钱财是否能追回,彼此间的那份情谊都会被破坏;不追吧,自己的血汗钱,就被这样一个人白白花掉,心里也股气也顺不下来。朋友说:“这就叫花钱买朋友和自己绝交,如果一开始就拒绝借钱给他人,可能朋友只是一心的不开心,过后还是朋友;可是经过一轮追债之后,却永远也不会成为朋友,甚至彼此心中还会有怨恨。”想来,真的是很有道理,下次如果再有人问借钱,我宁愿在一开始把勇气用在拒绝上,也不想把勇气用在追债。 在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这种事情。在这里给几点大家总结的经验和建议,谨供参考。 [朋友借钱]
我在金钱的观念上是不向别人借钱,也不借给别人钱。这确实是经验教训的结果。 我素来没有向朋友张口借钱的习惯,借钱不仅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而且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欠朋友的钱;二是欠朋友的情。钱与情的债务叠加在一起我实在难以承受之重。 我以为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钱上的事情,本来还算不错的关系常常会轻而易举被一个钱字颠覆了,这可见钱的重量不可小视。当然如果朋友有急用,钱数又不多,我会说明钱拿走,不一定要记住还,这样钱一出手,我就只当它丢了,不再牵肠挂肚地惦记了,以免受思念之苦。 生活中一些资深借钱人,向你伸手真是有办法,不仅情词恳切还颇有心理攻坚术,直把你逼得如不通融就是狼心狗肺之徒。可当钱一出手便遥遥无归期,从此自己陷入了漫长的等待之中。每当我一想到向债务人索取欠我的钱款时,爱面于的我马上心率就加快,血压就升高,耳朵就鸣响,见到债务人,自己的脸就发烫,原本准备好一肚子的话,一向伶牙俐齿的我竟然变得笨嘴拙舌了。我直纳闷儿为什么钱一旦出手,债权人怎么就沦为债务人了!反过来债务人变成了理直气壮的债权人了!这种角色的互换是只在一瞬间完成。不仅是钱就是藏书一旦被别人索借,很少能指望壁还的,即使侥幸归还了也早已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我心疼得泪水淋淋。 一来二去不傻不蔫的我对此进行了反思:朋友向自己借钱,应有两个原则。一是量力而为,二是认真评估。量力就是实事求是,不打肿脸充胖子,绝不因借给朋友钱而使自己陷入拮据的境地。评估就是评估关系是否到位,还要看此人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有占便宜的恶习。
如果评估不到级别,不能过关,就应理直气壮地说不。 另外应该明白:朋友是朋友,金钱是金钱;借就是借,还就是还;朋友之间可以愿意绝没有义务。这些概念都应论清。所以朋友借钱一定要“公事公办”,借条一定要打,并要说明还钱的时间,以强化自我安全感,又可以免去彼此尴尬之苦。由借钱想到朋友之间相处实在是一门学问,并有它基本的游戏规则,如果我们不清不楚含含糊糊,往往会发生龌龊,甚至险象环生。朋友是否是资源是温暖是友谊是欢乐这要靠我们认真去经营,尤其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交空前活跃的时代,决不可忽视。[借钱的境界] 一提起借钱,没有几个人不胆战心惊的。有限的几张钞票,好端端地隐居在自己口袋里,忽然一只手伸过来把它带走,真教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借钱的威胁不下于核子战争:后者毕竟不常发生,而且同难者众,前者的命中率却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只手却是朝你一个人伸过来的。 借钱,实在是一件紧张的事,富于戏剧性。借钱是一种神经战,紧张的程度,可比求婚,因为两者都是秘密进行,而面临的答复,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远留下,失败的求婚人离去,永远离去;可是借钱的人,无论成功或失败,永远有去无回,除非他再来借钱。 除非有奇迹发生,借出去的钱,是不会自动回来的。所谓“借”,实在只是一种雅称。“借”的理论,完全建筑在“还”的假设上。有了这个大胆假设,借钱的人才能名正言顺,理直气壮,贷钱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致于毫无希望。也许当初,借的人确有还的诚意,至少有一种决心要还的幻觉。等到借来的钱用光了,事过境迁,第二种幻觉便渐渐形成。他会觉得,那一笔钱本来是“无中生有”变出来的,现在要他“重归于无”变回去,未免有点不甘心。“谁教他比我有钱呢?” 朦朦胧胧之中,升起了这个念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当初就是因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钱,现在要还钱给人,岂非损不足以奉有余,简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还钱的念头渐渐由淡趋无。 久借不还,“借”就变了质,成为——成为什么呢?“偷”吗?明明是当面发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抢”吗?也不能算抢,因为对方明明同意。借钱和这两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后者往往施于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于亲朋之间。此外,偷和抢定义分明,只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还——也许就叫“赖”吧?—— 对“受害人”的影响虽然相似,其“罪”本身却是渐渐形成的。只要借者心存还钱之念,那么,就算事过三年五载,“赖”的行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还,而是还没有还。”这中间的道理,真是微妙极了。 借钱,实在是介于艺术和战术之间的事情。其实呢,贷方比借方更处于不利之境。借钱之难,难在启齿。等到开了口,不,开了价,那块“热山芋”就抛给对方了。借钱需要勇气,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气吧。这时,“受害人”的贷方,惶恐觳觫,嗫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肠,藉词推托的样子。技巧就在这里了。资深的借钱人反而神色泰然,眈眈注视对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这种情势下,无论那“犯人”提出什么理由,都显得像在说谎。招架乏力,没有几个人不终于乖乖拿出钱来的。所谓“终于”,其实过程很短,“不到一盏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 “月底一定奉还”,到了门口,客人再三保证。“不忙不忙,慢慢来。”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尝君的气派。 当然是慢慢来,也许就不再来了。问题是,孟尝君的太太未必都像孟尝君那么大度。而那笔钱,不大不小,本来也许足够把自己久想购买却迟疑不忍下手的一样东西买回家来,现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恼人。月底早过去了。等那客人来还吗?不可能。催他来还吗?那怎么可以!借钱不还,最多引起众人畏惧,说不定还能赢人同情。至于向人索债,那简直是卑鄙,守财奴的作风,将不见容于江 湖。何况索债往往失败;失财于前,失友于后,花钱去买绝交,还有更愚蠢的事吗? 既然是这样,借钱出去,就不该等人来还。所谓“借钱”给人,事实上等于 “送钱”给人,区别在于:“借钱”给人,并不能赢得慷慨的美名,更不能赢得借者的感激,因为“借”是期待“还”的,动机本来就不算高贵。参透了这点道理,真正聪明的人,应该干脆送钱,而绝不借钱给人。钱,横竖是丢定了,何不磊磊落落,大大方方,丢得有声有色,“某某真够朋友!”听起来岂不过瘾。 当然,借钱的一方也不是毫无波折的。面露寒酸之色,口吐嗫嚅之言,所索又不过升斗之需,这是“低姿势”的借法,在战术上早落了下风。在借贷的世界里,似乎有一个公式,那就是,开价愈低,借成的机会愈小。照理区区之数,应该很容易借到,何至碰壁。问题在于,开价既低,来客的境遇穷蹇可知,身份也必然卑微。 “兔子小开口”,充其量不过要一根胡萝卜巴。谁耐烦去敷衍一只兔子呢? 如果来者是一个资深的借钱人,他就懂得先要大开其口。“已经在别处筹了七八万,能不能再调两万五千,让我周转一下?”狮子搏兔,喧宾夺主,一时形势互易,主人忽然变成了一只小兔子。小兔子就算捐躯成仁,恐怕也难塞大狮的牙缝。这样一来,自卑感就从客人转移到主人,借钱的人趾高气扬,出钱的人反而无地自容了。“真对不起,近来我也一——(也怎么样呢?“捉襟见肘”吗?还是“三餐不继”呢?又不是你在借钱,何苦这么自贬?)——我也——先拿三千去,怎么样?” 一面舌结唇颤,等待狮子宣判。“好吧。就先给我——五千好了。”两万五千减成一个零头,显得既豪爽,又体贴,感激的反而是主人。潜意识里面,好像是客人免了他两万,而不是他拿给客人五千。这是“中姿势”的借法。 至于“高姿势”,那里面的学问就太大了,简直有一点天人之际的意味。善借者不是向私人,而是向国家借。借的藉口不再是一根胡萝卜,而是好几根烟囱。借的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千百万人。债主的人数等于人口的总数,反而不像欠任何人的钱了。至于怎么还法,甚至要不要还,岂是胡萝卜的境界所能了解的。 此之谓“大借若还”。[借钱]
借钱估计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但生活常常会出些难题给我们,有时候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那滋味只有尝过的人才深知。有一次,我因为失业,稿费又迟迟没到,中间闹了点饥荒,见日子实在撑不下去了,便硬着头皮和平时来往最亲近的几个朋友试探性地提出了借钱的想法。而且我有话在先,只借一千元,月底之前还,结果问了五六个人,他们的答复分别是:“我正准备买房子,现在真是没有钱借给你。”“你要多少?要是少点可以,一百两百的,多了我也没有。我生活压力也很大,也到处借钱呢。” “我最近手头上也不宽裕。“我都两个月没开工资了,——”……我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听到这些话,我马上就说那算了,我再想想办法和其他朋友说一下吧。结果我就这样问了一圈朋友,最后一分钱也没借到。看着自己面子尽失,各路朋友都像躲瘟神样躲避自己,顿感人情淡薄,人心现实冷漠,悲凉自是心中生。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我给曾经的男朋友打电话,开口先是寒暄着说了几句其他的,等到话题转到正题上,我突然有点吱吾起来,男友在电话里问:“怎么了?是不是有事啊?”听他这么一问,我久积的泪水突然像看到海洋一样都挤到眼眶里等待着“奔流到海不复回”,我控制着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无奈中只得鼓起勇气说:“你给我打一千块钱过来吧,我急用。”男友说好,随后问了我作何用,够不够,便要了我的卡号立即去邮局给我汇钱了,随后打电话给我说钱已汇出,让我查收。男友给我的温暖让我从心里有负担,虽然他一直让我有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是我的亲人的感觉,但我本不想要他的钱,纵然我说了稿费到了马上还他,但他要不要还是另一回事,他帮我义无反顾,他总是在我有困难的时候像一棵树一样站在我的身后,默默地支持我,关怀我和帮助我,只要我有求他能做到肯定是必应,做不到的也愿意去为我去努力,可是我们之间却是有情人不能成眷属,命运真是捉弄人啊!话题说来说去又说远了,还是回到借钱这两个字上。我觉得借钱,是最能体现朋友之间情谊的,也是最能检验友情的真假和深浅的。记得十年前,我认识一个女孩,见过没几次面,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在一起聊起来我手里钱不多了,她马上自告奋勇问我要不要她帮助借我点?当时就凭她这句话我认了她当朋友,直到今天我们还像亲姐妹一样相处,在彼此有困难的时候相互帮助。人,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有些单薄,但是在有困难的时候有朋友帮助,你会感觉温暖和有力量,你会感到被信任,被一种友情支撑。还是让我们多给朋友些温暖吧,在你有能力给予的时候,帮助朋友,就是给予关怀,就是给予力量,就是展现人间的美好!实实在在的帮助永远比说漂亮话更能体现朋友的价值。
[借钱的忠告]
在日常生活中,出于亲情友情,肯定会遇到有人向你借钱。也许你会想:这有什么难的,既然借,数钱就是了。可是,一旦发生纠纷,后果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借钱给他人也是挺有讲究的,起码以下几点要注意。 1. 查清资信 俗话说“借钱一副脸,还钱一副脸”。不能被花言巧语所迷惑而心慈手软。在决定借钱之前,要从平时交往过程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借者的信用情况。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2. 摸清能力 对偿还能力作出充分的估价。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又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给他,对能力较弱的适当少借。对借钱数目大而又无偿还能力的,宁可送笔小钱也不能按其要求全额借。因为没有偿还能力者即使打官司也还是难以执行。 3. 问清用途 对方因生活或正当经营借钱可以借,而用于赌博、非法经营的千万不能借。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信贷关系不予保护。对涉及借贷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双方,不仅要即收缴非法活动财物,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等。将钱借给他人用于非法活动,就意味着不仅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4. 立据为证 俗话说口说无凭,有纠纷打起官司来既不凭嘴说也不是凭良心,一切只能凭证据。借钱时要请对方写张字据,千万不可碍于情面,只凭口头承诺。写字据时要注意载明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日期,所有数字要大写,字据的文字之间不要留空白,以免日后被添字加字,写字据时尽量不要涂改,有涂改的要加盖印章。 5. 定好还期 虽然不约定归还期限你随时可以要求返还,但却让对方有了无限期拖延不予偿还的机会和借口。借钱时约定还期给对方约束,有利于及时偿还。 6. 约定利息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也就是说,借款时双方最好约定利息,同时又不能利滚利,也不能在借款时就将利息扣除,更不要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 7. 有人见证 也许借多借少及有关钱的来龙去脉你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确实这也是个人秘密。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但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时,除了必要的书证,有时还需要必要的证人证言来相互佐证。因此,借钱给他人要与家人商量。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因借钱而影响家庭内部矛盾,更重要的是可以多让人知道发生了借钱的事儿。一旦有纠纷也好有个证明人。最好是请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人在场,这样的证人证言更有效力。同时记住有关细节,如所借面额、张数、包钱装钱的纸和包、在场人的姓名等,这些细节有助于到法院诉讼时向法庭举出充分有力的证据。 8. 找个担保 关于借贷关系的法律中有这样一条:“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找个担保后无疑为你收回借款加上了一道保险。即使借款人不能偿还,还可以向担保人求偿。 9、及时追索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上对提起诉讼有时效的规定,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手段保护自权利的机会。对按约定期限不能及时归还的要及时追索,千万注意不能过诉讼时效。 [不要轻易借钱] 不到万不得已,你不要轻易向人借钱,也不要轻易借钱给人。这句话不太中听,却是一句大实话。 向人借钱,容易被人看白,引人疑虑,让人为难,不到万不得已,实在没有必要。而借钱给人,也是件隐患极大的事。 其实,借钱本身并不可怕,银行就是个专门借钱的地方,银行放贷就等于是借钱给人,到时候不仅要收回本钱,还要加上利息,银行就是靠这个赚钱的。正因为银行是个专门借钱的机构,所以它有一整套专业的办法,放贷之前要考察你的资质,还一定要有担保、抵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哪怕你最后还不起钱了,他也不至于亏本。 但私人之间借钱就不一样了,凭的全是人情,既没有可行性论证,又没有法律认可的抵押或担保,有的甚至连借条都没有一张,胸脯一拍,搞掂。痛快是痛快,但事后若有麻烦,那麻烦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说句良心话,借钱不还的人,也并非都是恶意赖账。能够向你开口借钱,你也能够放心地把钱借给他,这样的关系,多半不是一般的关系,要么沾亲带故,要么有利益上的牵连,要么就是有特别让你感动或者信赖之处,不然你怎么可能把钱拿出来?你能拿出来,至少在当时,你一定是相信能够收回来的。 但是后来为什么变了呢?往往借钱的时候他是孙子,还钱的时候,嘿嘿,你成孙子了。就因为你不是专业放债的人。你不专业,你就要犯错误。 你不专业,你就把感情当成了抵押,以为有了这些感情,还钱就有了保证。殊不知,钱是有价的,感情是无价的。无价的东西,说值钱它就值钱,说不值钱它就一钱不值。所以,感情是世上最重的东西,也是世上最轻的东西,你把实实在在的银子置于这样一个虚无的东西上,本身就风险极大。 借钱的人,动机本来就很复杂。有的人借钱确实是出于善意,借的时候就想着一定要还,后来他们确实还了。这样的人你借钱给他没错。但有的人借钱本身就出于恶意,借的时候就没想着有还的一天,纯粹是诈,骗几个算几个,遇到这种人,钱一出手就等于肉包子打狗了。
还有的人,开始是出于善意,以为自己能还,但是后来确实还不起了,不是不想还,是确实还不起。开始可能他还在想办法还,后来实在没办法了,也只好把话给你挑明,“实在对不起,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能拿他怎么办? 借钱容易还钱难啊。借钱的人很容易开口,因为大家感情好,才向你借钱,借钱是信得过你,看得起你。而讨债的人却很难开口,因为讨债总是在对方不愿偿还或者无力偿还时发生的,讨债就成了落井下石,是破坏感情,是忘恩负义,对方即使嘴上不说,心里也会冒出一句
“想当初……”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之所以能够成立,就因为双方当初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千丝万缕一旦变质就成了罗网,让你陷在当中动弹不得。一旦债到了非讨不可的地步,感情就成了一具僵尸,不仅没有实在的温暖,而且恐怖,难看,甚至可能反手一爪把你掐死。 且不说你的钱能不能悉数讨回,就算是你讨回来了,哪怕钱没有损失分毫,但人情已经损失殆尽,恩人反而变成了仇人。还钱的人,就算他还了你的钱,也不会还你的情,不仅不会因为你在危难的时候帮助了他而心存感激,反而因为你忘恩负义,你不给面子,你帮人没有帮到底而记恨在心。 借钱给人,最大的危险不是失去钱,而是永远失去了情,做好事反而把人给得罪了。 杨绛在回忆钱钟书的文章里说,钱先生从来不借钱给人,凡有人借钱,一律打对折奉送。借一万,就给你五千,再加上一句“不用还了”。钱先生的睿智通达,真是惊人。文章来自华文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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